应当受理。只是现在公安素质太低,怕办错案,所以常常向外推。这是不对的。也没有专门条文规定。不过,已经有过这方面的刑事案判例了。深圳公安局就办理过类似的案子了。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或者向法院自诉。祝你好运。
虽然工作人员对多种网络诈骗方式进行了披露,但qq账号、网上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警方不接受立案,只能建议受害者找游戏商协商解决,因为我国法律目前暂无对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
而且qq用户遍布全国,“qq”号被盗的情况也很普遍,但由于被盗后造成多大损失无法裁定,一般不具备立案调查的标准。按照目前的规定,广大网民基本上只能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和网络技术,来维护自己的网络安全。
应该不会吧,那么说比如上市的科技股也应该算虚拟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