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已经隔两个月了,还能作废吗?

2024-11-04 19:08: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在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可以作废,只能申请开红字发票,分如下几种方法处理:

第一、销售方尚未将发票交给购货方,此时销售方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申请开红字发票,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发票已经交给购货方,但是购货方尚未认证抵扣,此时购货方出具发票拒收证明,连同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起给销售方,销售方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申请开红字发票,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扩展资料: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回答2:

在电脑上不可以作废了,因为根据规定:只有当月开具且对方未认证的发票才可作废,隔月的也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对方未认证,由开票方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批准后方可开红票,如果已认证须由购货方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票方见到批准文件后才可开红票。

回答3:

一般隔月就比较麻烦了。
最长是三个月,像你这种情况别人是要办退税,退回之前那张的税金。
或是开红字发票推销。
才能帮你再重开。

回答4:

不能作废了
只能审请红字发票了.

不是三个月
是90天. 开票当天就开始算

回答5:

90天,过了就不能做红冲了,不过好像可以办退货,然后你们去办理一下,然后对方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