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政府行政大厅电话多少?

2025-04-14 19:43: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电话:04332210383

回答2:

延吉市政府行政大厅预约电话:0433-8333215 ,咨询电话:0433-8333214,监督投诉电话:0433-8333222。

身份证补办窗口: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详细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补领所需带的材料是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申报人递交申请,并对基本材料进行核对,收取制证费用,为办证人拍摄身份证照片,采集办证人图像、指纹,审核制证信息上传州局。

收费情况:临时身份证10元,身份证申领免费、换领20元,身份证补领、损坏换领40元,异地身份证换、补领40元(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3〕2322号) 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物价局、财务局: 公安部《关于核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公治[2003]1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集成电路技术、密码技术、防伪膜和辟线等印刷技术,使用了改性聚脂等环保材料,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延边州延吉市分厅-居民身份证办理

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吉林网上办事大厅-吉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业务规范

回答3:

打电话 问114啊

回答4:

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接受群众咨询,咨询电话:0433-8333307。
如涉及有关部门,中心会转至相关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