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可以改的,他们没有权利不同意:
1、法律依据: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有权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2、“有什么办法能让公安批下来吗”:
(1)多去几次、多磨磨他们,缠得他们不耐烦了可能就给你办了。
(2)如果2、3次下来还不给办:就去找公安局的领导或是纪检部门、督察反映情况,说他们不履行职务。
(3)如果以上办法不能解决:你可以向公安所属的县给政府或是上一级公安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行政不作为:先向他们要书面的不予办理更改姓名的通知中是决定等,也可以将你几次去请求更改姓名、公安就是不给改的情况录音作为证据。
建议你能找领导解决先找领导、不行就直接起诉:现实中已经有过不少真实判例,一起诉公安就会赶紧办理改名,因为他们违法。
到户口所在地改
姓都改了,怎么对的起你死去的老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