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周期与大陆不同,不用每月报税。新成立的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18个月时会首次收到税务局发出的税表,第一次报税完毕后,每一年报1次(香港公司报税与交税是分开的,报税一定要报但是未必就要交税,但审计后处于负利润的公司则无须缴税,同时,亏损额可抵扣下一年度盈利收入)。
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18个月后仍未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
一般情况下,有关人士必须于税表下发后1个月(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在三个月)内,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税表一同递交香港税务局。如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及税表,可委托香港秘书服务公司办理税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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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帐户有资金进出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不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香港公司每年报税一次,在规定的时间内(新公司为第18个月,此后都是第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首次报税之后选择的年周日),香港税务局会发送税表,收到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由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起提交),提交之后税务局会根据税务和审计报告来评估该公司是否需要缴税,如果公司该财政年度是盈利的,那么就需要缴税,税额由公司流水决定,如果营业利润是在200万港币以下,那么按8.25%的税率计算,如果利润超过200万港币,则按16.5%计算。但如果评估出该公司是亏损状态,那么就不用缴税,并且还可以无期限弥补公司下一年度所产生的利润。
基本上都是委托秘书公司办理做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