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土地总面积约为31774.35万亩,其中51.2%为山地,13.9%为盆地,13.1%为平原,15.4%为丘陵,全省有水面135.3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4%。海拔高度在50米以下的面积占总面积的9.9%,l000米以上的占总面积的4.3%,大部分地区海拔高度在100米至800米之间。2004年全年净减少耕地17263公顷,其中生态退耕16981.23公顷,灾毁耕地454.4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112.49公顷,其他原因减少耕地246.92公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4161.6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694.2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因其大部分位于洞庭湖以南而得省名。湖南与湖北、四川、贵州、广西、广东、江西等省区为邻。地理位置介于东径109°~114°和北纬25°~30°之间,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全省东、南、西三面为山地、丘陵,中北部低缓,略成一个以洞庭湖为中心的马蹄形盆地。丘陵、山地合占全省面积80%以上,平原不足20%
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31774.35万亩
不太清楚 应该很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