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继承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手续?

2025-03-28 16: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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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继承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请投资者到转出方基金份额托管的销售网点办理。
销售网点受理相关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资料和申请表传真至注册登记人复审。审核无误后申请资料原件须寄送到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人核实相关资料后给予办理。
非交易过户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继承人填写的《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有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司法机关提供的能证明被继承人原身份证件号码的文件
5.继承公证书原件注意事项:
1.基金分红期间(自分红权益登记日至红利发放日止)暂停受理非交易过户。
2.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如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应先开立基金账户。

回答2:

你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权证等证券,因证券协议转让(含行政划拨)、法人资格丧失、继承(含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向基金会捐赠、公司合并与分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错误交易产生的证券非交易过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和社保基金证券账户所持证券划转等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
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既可以委托托管证券公司、转入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也可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办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必须由定向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其他类型的非交易过户业务,只能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