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天津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自6月27日起,内部装修,暂停受理)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天津市护照办理要求: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损毁;
四、护照加注: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簿或公证书为准。
应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加注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标准读音的,须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加注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程序
1、照相并填写表格
2、窗口递交申请
3、缴费
4、审批并制证
5、领取证件或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 一次加注20元/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参考资料: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居民申请护照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我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2、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 鼓楼西街515号.
4、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5、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6、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扩展资料: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损毁;
四、护照加注: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簿或公证书为准。
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一次加注20元/件。
参考资料: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本市居民申请护照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2、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 鼓楼西街515号.
4、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5、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6、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在中国,护照的渊源可追溯到战国时代。古代的中国人凭用竹简、布帛、木板、金玉或纸张做成的“封传”、“契”、“照碟”、“过所”、“符节”。“符传”、“路证”、“路引”等证件出入边塞关津,类似现代签证的内容记载其上。到了清朝,根据通行证件的证明身份、提请边境关防检查机关予以“保护”和“关照”、给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之功能。
进入20世纪,清廷重视对护照的管理,出现了“游历护照”的类别,吉林将军衙门还制定有护照章程,并附有护照式样。中华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制定了比较完整的护照制度,1932年1月3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护照条例。新中国成立后,印制并启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制定了护照的印制、颁发、使用和管理制度。
护照的西方称呼“passport”并不是来于“seaport”(海港),而是来于中世纪用于通过城墙大门(“porte”)的文书。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些文件可以由当地的统治力量颁发给旅行者,一般包括持有者被允许通过城镇的名单。这种制度延续到法国。
例如,直到1860年。在这段时间,护照并不是旅行到海港的必须,这关系到自由贸易,但是需要护照从海港到内陆城填。早期的护照经常如此,但不是一直,包括持有者身体的描述,照片是直到20世纪前十年,才被添加上去的。
“PASSPORT”一词于1845年首次译为“护照”,并沿用至今。南森护照是一种被国际承认的身份证,由国际联盟首推,当时是为无国籍的难民而设。在1922年由挪威外交官弗里德托夫·南森(Fridtjof Wedel-Jarlsberg Nansen)设计;
参考资料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大厅《本市居民申请护照》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卡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处办理护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也可以在以下受理地点办理: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天津市鼓楼西街51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北区金庭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主要负责天津市居民出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签证等涉外案事件的处理等工作。现辖有外国人签证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等13个科室。
机构简介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原为天津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成立于1983年11月,2003年改为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现有民警123人,机构设置为:指挥室、政治处、法制办、后保科、外国人签证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案件查处科、计算机管理与制证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涉外治安科、分局指导科共13个科室。
职能任务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承担着本市居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来津境外人员签证、证件和居留管理,国籍办理以及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对外协调等工作,是一个具有移民职能和警察职能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国境证件。
取证方式
一、到该局领取的,须由本人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按照回执上注明的预约取证日期领取。取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二、选择邮政专递寄送的,持“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到该局一楼大厅办理邮政专递手续。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7:00;星期五至星期六9:00至16: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卡可以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处办理护照,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也可以在以下受理地点办理: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天津市鼓楼西街515号 。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 天津市河北区金庭道65号 。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
扩展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原为天津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成立于1983年11月,2003年改为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机构设置为:指挥室、政治处、法制办、后保科、外国人签证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受理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科、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案件查处科、计算机管理与制证科、院校境外人员管理科、三资企业境外人员管理科、涉外治安科、分局指导科共13个科室。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承担着本市居民因私出国境管理、来津境外人员签证、证件和居留管理,国籍办理以及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对外协调等工作,是一个具有移民职能和警察职能的综合性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