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法,可以把原估的凭证原样红票冲,也可以差额冲,这月少做成本价。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暂估入帐只是对购入货物的估价,估价与实际价的差额,只在库存商品的成本调整,
即 估价入库 100,冲销时按-100做冲销,同时实际金额入库金额101。
入库的手续到此为止。销售成本就不必再做调整。
库存商品
增加 100 销售 100,余额 0
冲销 -100
入库 101 ,余额 1
这里的余额 1元,待以后结转成本时一并结转。
或者次月补转 1元。实际成本低的话,补转金额为负数。。
供参考。。
暂估入帐,次月先全部冲回,再按正确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