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的办理流程

2025-03-22 0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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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天。

  •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回答2:

  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总概括为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而在办理时需满足这几个条件,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在满足了这些条件后,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出证明,再去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使用权登记表,最后办理成功。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宅基地证补办流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回答3:

  一、含义:

  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证,通称宅基证

  二、办理宅基地证流程:

  1、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2、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3、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三、如何补办: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四、参考资料:

  1.  如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变更

回答4: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回答5:

宅基地证的办理需要以下七步,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首先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办理申请;第二步,对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在醒目的地方张榜进行15日以上的公示;第三步,对于申请人,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到实地进行考察,看申请人及用地规划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如果在公布期没有任何异议之后,乡镇人民政府就会对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户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如果您占用的是农用地,那要按相关规定报到市政府,然后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第五步,在宅基地被批准后,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会到实地去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证,也就是所说的“一书两证”;第六步,在村民把住宅建成以后,关于此住宅是否是按照被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的土地,国土资源所会到实地进行检查,如果符合要求,那就会给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第七步,获得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的村民就可以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