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两年和二十年分别是我们国家的一般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前者是除少数民事诉讼外都要遵循的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这就出现了诉讼时效的起算有时和权力被侵害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也正是因为这个,法律又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
2、例如:如果一个人被侵害是在2009年1月1日,而他知道自己被侵害了是在2015年1月1日那么按照诉讼时效理论,他的两年诉讼时效从后者开始起算,算两年,也就是到2017年1月1日止。但是,如果总是这样规定,那么假设一个人过了好多年了才发现自己被侵害,那么将十分不利于诉讼便利和诉讼效率原则。所以又规定了最长时效。也就说,如果这个人至2029年1月1日(事发后20年)还没有发现自己被侵害,那这之后即使他发现了,也算作过了诉讼时效了,不再往后推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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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两年和二十年分别是我们国家的一般民事诉讼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前者是除少数民事诉讼外都要遵循的诉讼时效。但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这就出现了诉讼时效的起算有时和权力被侵害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也正是因为这个,法律又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
2、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被侵害是在2009年1月1日,而他知道自己被侵害了是在2015年1月1日那么按照诉讼时效理论,他的两年诉讼时效从后者开始起算,算两年,也就是到2017年1月1日止。但是,如果总是这样规定,那么假设一个人过了好多年了才发现自己被侵害,那么将十分不利于诉讼便利和诉讼效率原则。所以又规定了最长时效。也就说,如果这个人至2029年1月1日(事发后20年)还没有发现自己被侵害,那这之后即使他发现了,也算作过了诉讼时效了,不再往后推两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2年与20年诉讼时效的适用并不冲突。你所举的例子可以很好说明:B在获悉A私自取款后,应在2年内起诉,超过2年其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但是,如果B并不知道A私自到银行去取款了,那么B要求继承遗产的权利从C死亡时起最迟不得超过20年。
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