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上写明我月薪是5000,公司按照3000的标准给我交的社保,请问是否合理?

2024-11-22 03: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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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企业这样做合理,因为节约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不合法,它违反了国家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
2、这种情况不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范畴。只是没缴足,不是没缴。就目前而言,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其救济的途径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纠正。但以前少缴的一般不会追讨。

回答2:

不合法,可要求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