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感情世界里本应好聚好散,但惠东男子冯某亮与女友分手后却全无大度之心,不仅四处散发前女友裸照,还以此敲诈勒索。日前,惠东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某亮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惠东男子冯某亮与被害人叶某如曾是男女朋友关系,此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但冯某亮并未放下过去反而心生不满。
此后,自2014年12月16日起,冯某亮伙同他人,在前女友位于惠东县吉隆镇的住宅门前、广州市白云区某街道的住宅门前及前女友亲属的住宅门前多次张贴前女友的裸照、喷、泼、涂红漆油。此外,冯某亮还利用微信向叶某如的亲属发送前女友的不雅照。
期间,冯某亮向叶某如及其家人索要28900元,未果。2015年1月7日,公安机关将再次作案的冯某亮抓获归案。
惠东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泼涂红油漆、张贴不雅照等威胁方式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未遂,当庭认罪,严重损害被害人的名誉权,对被害人今后的生活造成了难以消除的影响等情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冯某亮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男子不甘心分手散发前女友裸照被判一年三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男人四处发前女友裸照算犯法,已经侵犯个人隐私,并且四处发放,行为影响恶劣,涉嫌侮辱罪。
男方将女方裸照传播给他人的行为,毫无疑问侵犯了女方的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系侵害公民名誉权之行为。当自身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对此提起民事诉讼,
而人民法院则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和影响等具体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为受害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若情节严重,如将裸照大量传播,比如放在微博上、QQ空间里、论坛里,向公众扩散,或是散播给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则构成侮辱罪。
因侮辱罪为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请刑事自诉,对侵权者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第二条规定 :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
一、犯法,侵犯了前女友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二、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三、法律责任: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犯法。属于违法行为,如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侵权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详情请咨问律师通过 去律师咨询贴吧 发帖询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