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了身份证还有用吗?

2025-04-08 11:38:2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能使用的: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是申请领取身份证的基础;
  2、该户口被注销后,与该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则上来说,是应由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收回的,没有收回,该身份证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