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开票方作为销货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收入”。
第二联:抵扣联,是购货方扣税凭证,即是购货方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发票,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进项税额”,“金额”指的是购入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
第三联: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购货方作为购进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进项税额”,“金额”指的是购入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和四联之分。现在我国普遍采用税控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没有存根联了,因此一般都是三联的发票。
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 绿色 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拓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发票有三联、第一联是记账联,是销货方用来记账的;第二联是抵扣联,是购货方用来扣税的;第三联是发票联,是购货方用来记账。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指出:"对于因故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漏税、欠税行为,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交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处罚。"
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开票时,发票抬头要和企业全称一致,而且增值税发票必须要填写税号,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同时,企业在给顾客开取发票时,一定要按照顾客购买的类目开。比如说顾客买的是女包,顾客要求按照办公用品开,这样自己好报销。这时候企业千万不能答应的,一定要按照顾客购买的实际类目开,否则有可能会被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就是增值税发票在报销的时候一定要及时,不能跨年。如果你在2021年度拿2020年度的发票来报销的话,是没办法通过的。到时候可能会无法抵扣税款,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