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了,出嫁的女儿还能要回原来的承包地吗

2025-03-26 06:17: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出嫁,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的发包方应当保留其承包地。因此,只要在现居住地没有承包地,原来的承包地可以要回并申请确权。

回答2:

不用

回答3:

在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以及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益,在妇女结婚、离婚后,其土地权益也应当受到保障。
但是有一个很关键的前提,就是女儿在出嫁后,户口没有从原家庭里迁出,或者是把户口登记在婆家的户口本上了,婆家那边的村集体却没有分到属于你的土地,这种情况下,你在娘家的那份土地才不会被收回。

当然了,如果你已经把户口登记在婆家那边了,也在婆家那边拿到了自己的土地,那么娘家那边的土地是会被收回的,出嫁女可以选择登记在婆家或者是娘家的权属证书上,但是只能登记在一方,不能重复登记,毕竟一个人占了两份的土地,既不合理也不会合法。
这样一来,又有一个问题了,现在的独生子女那么多,如果一户人家只生了一个女儿,那如果女儿外嫁了怎么办。一般来说,女儿出嫁了,又在新的居住地有了土地承包权益,父母去世之后,则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益,如果父母的承包地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继承,那么土地就会被国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