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籍地,交警大队。外地持居住证身份证,交警大队。
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规定》经过历次修改,分别为《公安部令第71号》(已废止)、《公安部令第91号》(已废止)、《公安部令第111号》(已废止)、《公安部令第123号》。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