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 离婚,女儿交由我抚养,现给孩子改名父亲不同意,不签字,我该怎么办

2024-11-30 00:50: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像你们这种情况,真的不适宜再触动彼此的逆鳞,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们都爱她,就要为他好,都给孩子关爱,而不是再有矛盾。

回答2:

你可以跟他讲道理,千万不要吵架,这样反而会激化矛盾,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好好讲道理他会理解的,退一步,就是他不同意也无所谓,毕竟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

回答3: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女儿由你抚养,现给孩子改名父亲不同意不签字,我觉得你这个事情确实很难,虽然孩子是跟你的,父亲应该也是出抚养费的,父亲不签字完全是有道理的。

回答4:

不幸的婚姻,给男女双方都带来很多烦恼。如何面对这些不幸的家庭,我认为男女双方都应该有一些理解与宽容,做不成夫妻,也不要做敌人。所以我认为不要给孩子改名字,以免把双方的茅盾括大,既然女儿由你抚养。你又何必计较改名呢。

回答5:

既然已经离婚了,孩子跟你了,那就是你的孩子问题,以改名,他父亲不同意,你们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