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已经入住或者未入住但交了租金和押金,承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和未履行合同期间房租。如果合同没有注明,那么一旦发现空气质量不符合国标的情况,需要退房等,可能就会遭遇拒绝或者扣房租,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按部就班维权。如承租房屋后,对房屋空气质量存疑,承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出租人提出空气质量异议,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2)要求出租人共同对租赁房屋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如出租人拒绝配合检测,可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以有效的形式通知出租人到场。
(3)委托鉴定应选择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正规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检测的效力。
在取得以上的证据跟房东协商不成时,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这是因为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