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中国从来没有法律这样规定。国家没有任何财产所有权,在我国法律中,“全民”这个词语好象代表了国家。
除了宪法规定外,物权法和水法也有类似规定。矿藏 水流 国防资产 无线电频谱 海域属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