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分还高分?俺随便问一个鸡毛蒜皮的事,都要悬赏100分。
律师行业的前景?那你得首先改善中国的法制环境。你知道中国现代法律从哪里来吗?随着中华法系的死亡,现代中国的法律是从外国借过来的。很大程度上是从日本借过来的,尤其是民法、经济法部分。而日本的法律又从哪里来?日本法律先是从法国,后是从德国,最后又借了美国的一些东西,终于完善了起来。日本法是中国法的老师,德、美法是中国法的祖师爷。外国法的完善程度是中国法无法比拟的,这多与政治制度的差异无关,纯粹是立法技术问题。中国在借鉴外国先进法律的时候却抛弃了一些重要的制度,其中律师制度就是未能成功借鉴的重要板块。
在日本,律师和法官、检查官一样,被称为法律三曹,是平起平坐的,而在中国,律师只不过是靠脑力劳动提供服务的小小个体户。君不见,在大街上发传单被城管斥责的,是律师(以律师之尊,不是逼急了,他会到大街上去发传单招揽业务?);在法庭上被法官训斥的,是律师(法官只是充当裁判的角色,他有什么权利斥责律师?);被迫向胜诉方收代理费的,是律师(中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胜诉了,却赔了律师费,谁愿意打官司);被司法机关“肥的拖瘦,瘦的拖死”的,是律师(一个案子打下来,有的长达10几年无结果,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本来就长,实践中司法机关还要延期,有几多青春经得住消磨?);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是律师(法治让位于人治,弱者的权利无法得到伸张,律师又徒叹奈何!)......
我们尊敬的前任最高院院长和司法部长肖扬同志对中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提高了律师的地位,淡化了法官和检查官的“官位”色彩,将纠问式(包公审案的方式)的诉讼向辩论式的诉讼转变,“草民”们不用再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而是自己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律师的协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地位的彰显和当事人诉权的凸现是紧密联系的。然而,肖扬的改革遭到了反对派的阻挠,司法系统的公务员们不想失去“官位”,当官是一件惬意的事哦;行政部门的官员们还想把权力的魔爪伸向司法领域,司法独立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再说中国好象从未提出过司法独立,官本位思想甚嚣尘上)......肖扬离任了,中国的法制环境依然令人担忧。
没有法制环境,谈何发展前景?
金钱?许多律师辛辛苦苦却挣不到什么钱,尤其是北方的律师(因为北方的官本位思想更为严重);名声、地位?中国律师的名声地位是靠香港的电视剧和有关国外律师的文字在老百姓心目中建立起来的,香港施行的是英国法
要坚持,如果想做就去做,不管有没有前途,有没有发展。
如果你很勤奋,就干脆做生意去好了,律师最多是一个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