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为单位1小明的速度是1÷8=8分之1小华的速度是1÷9=9分之1小明和小华的速度比是8分之1:9分之1=9:8
9:8。 路程一定,速度与时间成反比
9:8,总路程相等,速度与时间成反比
9:8 设总路程为1 小明:小华(速度)=八分之一:九分之一 =9:8
9比8 距离为1 速度等于距离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