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单位没给上“五险一金”,签了一份每年给8000元给我们让我们自己交保险合同,这个合同有法律效依吗,

2025-04-16 03: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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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该合同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你因为该保险合同收益,应退还据此合同得到的利益每年8000元乘以工作年限,如不退还,用人单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2:

1、公司已经将社保费用支付给个人,有个人进行缴纳,所以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劳动者就不存在因公司未交社保而享有单方解除权。

2、同样如果自己提出离职也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