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的取得的一次性补偿: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政策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李某于2012年3月办理内退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3年),取得单位发给的一次性收入36000元。当月及未来正式退休前,每月从原单位领取基本工资3800元,则其取得一次性收入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计算过程:
①将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36000/(3年×12个月)=1000(元)。
②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找适用税率:1000(平均结果)+3800(当月工资)-3500(生计费)=1300(元);适用3%的税率。
③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800-3500)×3%=1089(元)。
④次月起直至正式退休,每月取得3800元工资收入应纳税=(3800-3500)×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