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阵开始紧张起来。狼群已经开始悄悄收紧半月形的包围圈,黄羊群的东、北、西三面是狼,而南面则是一道大山梁。陈阵猜测可能有一部分狼已经绕到山梁后面,一旦总攻开始,黄羊被狼群赶过山梁,山后的狼群就该以逸待劳迎头捕杀黄羊,并与其它三面的狼群共同围歼黄羊群。他曾听牧民说过,几条狼围追一只黄羊的时候就常用这种办法。他问道:阿爸,绕到山后面的狼有多少,要是数量不够,也围不了多少黄羊。
老人诡谲地一笑说:山梁后面没有狼,头狼不会派一条狼去那儿的。
陈阵满眼疑惑问:那还怎么打围?
老人小声笑道:在这个时令,这块地界,三面打围要比四面打围打得多。
陈阵说:我还是不明白,狼又在耍什么花招?
老人说:那道山梁后面是额仑草原出了名的大雪窝。斜对面这面草坡是迎风坡,白毛风一起,这面坡上的雪站不住,全刮到山梁后面去了,山那边就成了大雪盆,背风窝雪,最边上有半人深,里面最深的地方能没了旗杆。呆会儿,三面狼群把黄羊赶过山梁,再猛劲往下一压,哪是啥阵势?
陈阵眼前一黑,像是掉进了漆黑的深雪窟窿里。他想如果自己是深入草原的古代汉兵,肯定识不破如此巨大的阴谋和陷阱。他也似乎有点明白了,那个把蒙古人赶回草原,在关内百战百胜的明朝大将徐达,为什么一攻入草原就立即陷于几乎全军覆没的境地。还有明朝大将丘福率十万大军攻入蒙古草原,一直攻到外蒙古的克鲁伦河,但丘福孤军深入中计战死,军心一散乱,剩下的汉兵就被蒙古骑兵一网打尽……
老人说:打仗,狼比人聪明。我们蒙古人打猎,打围,打仗都是跟狼学的。你们汉人地界没有大狼群,打仗就不成。打仗,光靠地广人多没用,打仗的输赢,全看你是狼,还是羊……
突然,狼群开始总攻。最西边的两条大狼在一条白脖白胸狼王的率领下,闪电般地冲向靠近黄羊群的一个突出山包,显然这是三面包围线的最后一个缺口。抢占了这个山包,包围圈就成形了。这一组狼的突然行动,就像发出三枚全线出击的信号弹。憋足劲的狼群从草丛中一跃而起,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猛冲。陈阵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战争进攻。人的军队在冲锋的时候,会齐声狂呼冲啊杀啊;狗群在冲锋的时候,也会狂吠乱吼,以壮声威,以吓敌胆,但这是胆虚或不自信的表现。而狼群冲锋却悄然无声,没有一声呐喊,没有一声狼嗥。可是在天地之间,人与动物眼里、心里和胆里却都充满了世上最原始、最残忍、最负盛名的恐怖:狼来了!
在高草中嗖嗖飞奔的狼群,像几十枚破浪高速潜行的鱼雷,运载着最锋利、最刺心刺胆的狼牙和狼的目光,向黄羊群冲去。
撑得已跑不动的黄羊,惊吓得东倒西歪。速度是黄羊抗击狼群的主要武器,一旦丧失了速度,黄羊群几乎就是一群绵羊或一堆羊肉。陈阵心想,此时黄羊见到狼群,一定比他第一次见到狼群的恐惧程度更剧更甚。大部分的黄羊一定早已灵魂出窍,魂飞腾格里了。许多黄羊竟然站在原地发抖,有的羊居然双膝一跪栽倒在地上,急慌慌地伸吐舌头,抖晃短尾。
陈阵真真领教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狼群如此艰苦卓绝地按捺住暂时的饥饿和贪欲,耐心地等到了多年不遇的最佳战机,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解除了黄羊的武装。
他脑中灵光一亮:那位伟大的文盲军事家成吉思汗,以及犬戎、匈奴、鲜卑、突厥、蒙古一直到女真族,那么一大批文盲半文盲军事统帅和将领,竟把出过世界兵圣孙子,世界兵典《孙子兵法》的华夏泱泱大国,打得山河破碎,乾坤颠倒,改朝换代。原来他们拥有这么一大群伟大卓越的军事教官;拥有这么优良清晰直观的实战军事观摩课堂;还拥有与这么精锐的狼军队长期作战的实践。陈阵觉得这几个小时的实战军事观摩,远比读几年孙子和克劳赛维茨更长见识,更震撼自己的性格和灵魂。他从小就痴迷历史,也一直想弄清这个世界历史上的最大谜团之一——曾横扫欧亚,创造了世界历史上最大版图的蒙古大帝国的小民族,他们的军事才华从何而来?他曾不止一次地请教毕利格老人,而文化程度不高,但知识渊博的睿智老人毕利格,却用这种最原始但又最先进的教学方式,让他心中的疑问渐渐化解。陈阵肃然起敬——向草原狼和崇拜狼图腾的草原民族。
战争和观摩继续进行。
黄羊群终于勉强启动。只有那些久经沙场考验的老黄羊和头羊,能够经得住冬季绿草美味不可抗拒的诱惑,把肚皮容量控制在不牺牲速度的范围之内,本能地转身向没有狼的山梁跑去,并裹胁着大部分的黄羊一同逃命。挺着大肚子,踏着厚雪,又是爬坡,黄羊群真是惨到了极点。这是一场真正的屠杀,也是智慧对愚蠢和大意的惩罚。在毕利格老人看来,狼群这是在替天行道,为草原行善。
狼群对几只跑得撑破肚皮,不咬自伤的倒地黄羊,连看也不看,而是直接冲向扎堆的黄羊群。大狼扑倒几只大羊,咬断咽喉,几股红色焰火状的血液喷泉,射向空中,洒向草地。寒冷的空气中顿时充满黄羊血的浓膻腥气。视觉嗅觉极其灵敏的黄羊群,被这杀鸡训猴式的手段吓得拼命往山梁上跑。几只大公羊带领的几个家族群一冲上坡顶,立即收停脚步,急得团团转。谁也不敢往下冲。显然,头羊们发现了山坡下那一大片白得没有一棵黄草的大雪窝的危险,同样熟悉草原的老黄羊立即识破了狼群的诡计。
突然,坡顶上密集的黄羊群,像山崩泥石流一般往反方向崩塌倾泻。十几只大公羊仿佛集体权衡了两面的危险,决定还是返身向危险更小一些的狼群包围线突围。公羊们发了狠,玩了命,拼死一搏。它们三五成群,肩并肩,肚碰肚,低下头把坚韧锐利的尖角长矛扎枪,对准狼群突刺过去。还能奔跑的其它黄羊紧随其后。陈阵深知黄羊角的厉害,在草原,黄羊角是牧民做皮活,扎皮眼的锥子,连厚韧的牛皮都能扎透,扎破狼皮就更不在话下。黄羊群这一凶猛锐利的羊角攻势立即奏效。狼群的包围线被撕开一个缺口,黄色洪峰决堤而出。陈阵紧张担心,生怕狼群功亏一篑。可他很快发现那条狼王就在缺口旁边站着,它那姿态异常沉稳,好像是一个闸工,在故意开闸放水,放掉一些大坝盛不下的洪峰峰头水量。黄羊群中那些还保存了速度和锐角的羊刚刚冲出闸口,狼王立即率狼重又封住缺口。此刻包围圈里的全是些没速度,没武器,没脑子的傻羊。狼群一个冲杀,失去头羊公羊的乌合之群,吓得重又蜂拥爬上山梁,并呼噜呼噜地冲下大雪窝。陈阵完全可以想像那些尖蹄细腿,大腹便便的黄羊会有什么结果。
黄羊群和狼群都消失在山天交接线上。千羊奔腾,血液喷涌的围猎场突然静了下来。草坡上只留下七八具羊尸,还有几只伤羊在无力地挣扎。这场围歼战,从总攻开始到结束不到十分钟。陈阵看得半天喘不过气来,心脏狂跳得已经心律不齐。
狼 的 介绍
狼起源于新大陆,距今约五百万年 -- 在人类兴盛以前,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的野生动物。广泛分布于欧、亚、美洲,狼的记录仅北美已经达到 23 种,亚种之多,胜枚举……
狼属于犬科动物,狼机警、多疑,形态与狗很相似,只是眼较斜,口稍宽,尾巴较短且从不卷起并垂在后肢间,耳朵竖立不曲,有尖锐的犬齿,狼的视觉、嗅觉和听觉十分灵敏,狼的毛色有白色、黑色、杂色……具体各不相同,狼体重一般有 40 多公斤,连同 40 厘米 长的尾巴在内 , 平均身长 154 厘米,肩高有一米左右,雌狼比公狼的身材小约 20 %。
狼基本上是肉食动物,狼的食量很大,一次能吞吃十几公斤肉,夏季也偶尔吃点青草、嫩芽或浆果 , 但经常的食物是野兔、鼠类、河狸 , 间或还能捕到小鸟。
狼雌雄同居,成群捕猎。狼的最大本领是利用群体的作用,捕杀比它们大得多的草食动物。每个狼群中都有一定的等级制,每个成员都很明确自己的身份 , 因此相互之间,很少仇恨和打架的行为。相反的,在围捕猎物和共同抚幼方面 , 还表现出一种友爱与合作的精神 . 从历史资料看来,虽然在欧洲有大量的有关狼侵害牲畜、攻击人类的记录,但在狼群汇集的北美大陆,却几乎没有狼攻击人的记录。
远古的人们把狼的形象画在石壁上时,心中充溢着惊奇;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很早就认识到狼的优秀特质,许多印地安部落还把狼选作他们的图腾,他们尊重狼的勇气、智慧和惊人的技能,他们珍视狼的存在,甚至认为在地球上,除了猎枪、毒药和陷阱,狼几乎可以和一切抗衡。
追溯远古,我们的祖宗对狼充满敬意,上古时候,人们相信捕食动物为生的兽类属于另外一些种族,它们身上存在着令人崇拜的神奇力量,人类毫不怀疑地把自己的部落看做是这种或那种神奇动物种族的属员,把它们奉若自己的祖先加以敬仰,把这种动物作为自己部落的标志 -- 这就是所谓的图腾。在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里至今仍可找到狼图腾 -- 居住在北美西北海岸的印第安族特林基特人以及大湖东南的伊罗克人当中有"狼"姓氏族;土库曼族里十一个部落以狼作图腾;乌兹别克人认狼为祖续写家谱;白令海一带因纽特人的武器和用具上,甚至在人的面部上都涂有各种图腾 -- 为数最多的是狼,然后才是隼和乌鸦。几十年以前还保持着氏族形式的乌兹别克人虔诚地相信,狼(祖先)会使他们遇难呈祥。为了减轻妇女分娩时的痛苦,他们把狼颌骨戴在产妇手上,或者把晒干研碎了的狼心给她灌进肚里。婴儿出生后,立即用狼皮裹起来,以保长命百岁。在小孩摇篮下面拉拉扯扯地挂着据说是可以驱邪除灾的狼牙、狼爪和狼的蹄腕骨。成年乌兹别克人的衣兜里,总是揣着一些狼的大獠牙,随身携带的口袋里也少不了狼牙和狼爪一类的护身符。他们认为,这些狼玩艺可保逢凶化吉,大难不死。护身符不许买卖,但可以互相赠送。布里亚特人习惯把麻疹病患者裹进狼皮来消灾除病。
古人相信,狼懂人言。如果对狼不尊敬,狼就会施加报复。好些民族甚至不敢直呼狼的大名,以至流传着许多挖空心思的避狼讳的说法。斯摩棱斯克农民碰见狼以后问候:"您好,棒小伙子!"爱沙尼亚人管狼叫"叔叔"、"牧人"或"长尾巴"。立陶宛人称"野外的"。科里亚克人说"袖手旁观者"。阿布哈兹猎人则说 "幸福之口"。楚奇克人最怕狼的报复。眼看着狼咬死自己的鹿也不敢动狼一根毫毛。布里亚特人冬天用雪、夏天用土撒盖狼血,不然的话,后患无穷。因为狼是天狗,天狗会降祸人间。雅库特人以为狼是上古乌卢 . 托依翁巨神之子。科里亚克人承认狼是鹿的东家、冻土带的老爷。不但禁止杀死狼,而且反对任何形式的伤害。北印第安人的神话讲道,狼是主宰动物界的"长者"。它可以召集自己的伙伴和同类,命令它们去帮助神话里的英雄。
在中世纪,欧洲的王公贵族喜欢在宫廷中眷养狼,它们认为狼是了不起的猎手,智勇双全的斗士。后来,为了使狼看上去更威风,人们有意识地让狼与大狗杂交,结果出现了性情变化无常、高大威猛、攻击性特别强的的狼狗,它们肆孽于乡村、城镇,恶名却落到了狼的身上 -- 导致今天只有在美国阿拉斯加、明尼苏达州和加拿大的一些地方生活着相当数量的狼。
在欧洲一些国家的传说里,狼被尊为保护神。公元一世纪罗马学者兼作家普林尼 . 斯塔尔希笔下的狼头能战胜魔力。当时各个庄园的门上都挂一个狼头,以借神威。西西里岛上的居民到了十九世纪还在马厩里放一个狼爪子。马病了,就把狼爪子挨在马耳朵上除魔。连死掉的狼,很多民族也恭敬有加,古雅典人有一个规矩:谁打死了狼,谁必须把狼埋葬;亚库梯人对狼尸毫不马虎。他们模仿西伯利亚泰加原始森林居民的葬仪,把死狼裹在干草里,挂在树上,可谓尽心。
在意大利罗马的卡皮托利丘上有一座母狼塑像,相传,古希腊人攻破特洛伊城后,特洛伊人准备到别处重建一座特洛伊城。他们的后裔经过长期漂泊,在意大利定居下来,建立了古代的阿尔巴一龙格城。该城统治者努米托尔的外孙罗慕洛和烈姆这对孪生兄弟从一出生就受到篡位的叔祖父的迫害,被抛入台伯河。但他俩大难不死,被水流冲到岸边。一只母狼听到孩子的哭声,就来到河边,用狼奶喂活了他们。后来,一位牧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回家养育成人。当兄弟俩得知自己出生的秘密后,便杀死了叔祖父,为外祖父夺回了王位。同时,他俩决定在母狼给他们喂奶的地方建立一座新城。由于在用谁的名字给城市命名这个问题上两人发生争执,罗慕洛杀死了烈姆,以自己名字的头几个字母(拉丁字母 Roma )作城市的名字并当了该城的第一个统治者。这样,约在公元前 754 年建成了罗马城。为了感谢和纪念拯救罗马城奠基人性命的母狼,人们在卡皮托利丘上的神庙里立了一座母狼纪念碑,母狼也就成了罗马的城徽。公元十五世纪,又在母狼身下添了两个正在吃奶的孩子的青铜像。神话说斯拉夫民族的两个大力士瓦利果拉和维尔维杜布是母狼和母熊养大的。母狼还奶大了波斯帝国的创始人基拉、德国民间英雄季特里赫等等。古人相信,被野兽特别是被狼喂养大的小孩尤其健壮、勇敢坚韧、力大无比。在神话和传说里,他们或者是民族始祖,或者是民族英雄,或者是壮士,决不是无能之辈。
今天的健百纳通过对狼的深入研究发现: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也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肉食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 , 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它们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友好相处,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而相互合作,其突出表现在群体社交和相互关心方面,可以说仅次于灵长目动物,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伸展到山区、平原、沙漠、冻原……几乎遍及全世界!狼的历史比人类还长……从生态学上来说 , 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 , 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 . 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 , 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 . 所以 , 在自然界中应该有狼 ; 没有狼 , 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一个充满狼性的团队可以让一个组织焕发活力 , 一个狼性的企业和行业可以让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充满活力。因此狼性就是一种团队精神,一种创新精神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一种在有限 ( 或劣势 ) 环境和资源条件下求生存和求发展的手段,是一种主动奉行自然界优胜劣汰规则,优化集体的危机意识!
健百纳的存在就是要把狼性作为一种需要来培养,当作一种资源来开发!因为健百纳所代表的就是和狼一样的生命野性、自由天性及征服世界的王霸之气!
小学语文第十册新增课文2——《母狼的智慧》
母狼的智慧
毕淑敏
“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是狼。”
一位老猎人,在大兴安岭蜂蜜般黏稠的篝火旁,对我说。猎人是个渐趋消亡的职业,他不再打猎,成了护林员。
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就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紧住蒂处,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只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着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惊讶,通常狼在危险时,会在草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逃脱,如果爬向沙丘,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坡顶,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地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生平见得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只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
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里去了呢?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码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的凹陷处,像白色的烛火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干骆驼粪,白气正从其中冒出来。我轻轻扒开驼粪,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它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与从容的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
喜羊羊与灰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