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两个条件:第一、你在房屋办理过户时,已与原业主办理过物业登记并且已交全部物业费,是原业主自已要回,是物业的责任。第二、《物权法》规定业主在办理房屋转户时要告知物业公司,是物业公司与原业主的合同关系,你没有义务再为前业主交这笔费用。你的权力是享受小区物业的服务,你的义务是按时交纳物业费。
肯定不该承担,但你的买房手续一定要祥细说明。
应由原房主承担。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你们房本生效之前的所有费用和你无关。 之前的找你没用,之后的继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