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路权争夺的问题,电动车要么抢占机动车道路资源,要么抢占行人和自行车的道路资源,另外大量的电动车主不按章行驶,逆行、闯红灯、人行道飙高速,那都是屡见不鲜,也威胁到了正常路权拥有者的安全。但是因为电动车连是否属于机动车都没有界定,属于两不像,也就成了两不管,法律方面是空白。
现在不是有了将重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视为机动车么?
以前电动车一来速度快,二来不需要考什么驾照,所以几乎人人上手,在街道上的速度甚至要快过汽车,常常以“飞一般的速度”呼啸横行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对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其本身因为速度太快等原因也会危及自身安全,可以说是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更重要的是,非机动车是不需要缴纳道路养护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