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领传票、应诉通知书、原告证据等都在通知的同时告知对方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姓名、法院地址、联系方式
2.如果确实是法院来电话 不会让你给某某回电话 因为无论是书记员还是法官打电话的目的就是通知你领取签收回执等事项的时间
3.你叙述中说是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你传票尚未查收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标的各地区虽然不太一样 但是可以肯定如果涉及财产一定要上百万的标的才可以
呵呵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个人 而不是企业公司 又没有涉外案件存在的可能 接到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可能性 基本不存在
4.如果是真的法院通知你到庭或者领取传票 在通知到你你没有签收的情况下是不能开庭的 所以在接到电话的同时问对方承办法官 承办人电话 法院电话是固定的 而且应用到办公上的电话前5位是一致的 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6269 就是所有电话的开通
5.按照上述去辨识真伪后做出判断 我个人认为属于电话诈骗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补充我再做回答
补充:其实你不用问 而且法院没有专门的部门供你查询案件 如果想查只有买人民法院报 上面会有公告 对查找不到的被告有记录 你接的电话是电话诈骗
应该是没事
你可以去问问啊
一个城市似乎只有一个中级法院吧
给你个参考: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一,刑事公诉案件中,开庭审判前的准备阶段有一项: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二,民事审判程序中:
l、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审和一审应该是适用同样的传票制度的,你说“一审都没”,但中院对一些案子也是享有一审管辖权的:
一,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楼主的中文这么地道,不可能是foreigner吧,呵呵)犯罪的刑事案件。
二,民事案件:
1,重大的涉外案件。根据我们老师所说,这里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a,海事海商案件(专门法院)
b,专利纠纷案件
c,著作权纠纷案件
d,重大的涉港,澳,台(台湾,不是台州,呵呵,开个玩笑)民事案件
e,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纯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f,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三,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如果是真的
你没有收到传票的话
没接过初级法院的传票吧
应给是没事
你可以去问问啊
一个城市似乎只有一个中级法院吧
给你个参考: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一,刑事公诉案件中,开庭审判前的准备阶段有一项: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二,民事审判程序中:
l、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
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审和一审应该是适用同样的传票制度的,你说“一审都没”,但中院对一些案子也是享有一审管辖权的:
一,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楼主的中文这么地道,不可能是foreigner吧,呵呵)犯罪的刑事案件。
二,民事案件:
1,重大的涉外案件。根据我们老师所说,这里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a,海事海商案件(专门法院)
b,专利纠纷案件
c,著作权纠纷案件
d,重大的涉港,澳,台(台湾,不是台州,呵呵,开个玩笑)民事案件
e,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纯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f,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三,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如果是真的
你没有收到传票的话
法院会再通知你的
这个很好解决,一个一个跟你说:
1、法院传票上一般都有你个人的详细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如果对方说不上来就一定是诈骗;况且,既然是传票,一定有案由,你是作为什么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没有公安或检察院找过你,那么你不可能收到刑事案件传票,凡是说你涉嫌某某犯罪的,肯定是诈骗;如果是民事案件,你可以问一下具体案由,原告是谁,基本就能判断了。
2、查对方的电话号码可以去电话局打印通话记录,或者直接拨打客服电话让接线员帮你查。
3、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你所对应的管辖法院可能是你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法院,既然对方提到的是中级人民法院,那起码是个地级市或省会城市,范围很小了。要知道,北京也才只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一般法院对应的部门是立案庭,他们那有比较完整的案件资料。
4、传票送达的方式一般是通过特别专递的方式,有时候也会通知当事人去取,传票送达不到就开不了庭,你可以等他们再联系你。
5、总之,你可以主动去问,或者等他们再联系你。
1.近日来法院传票诈骗多发,请问这是真的传票还是诈骗?怎么辨别?
:法院有时会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去法院领取传票,但如果你不去领取,法院会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传票,在你没有收到传票前,法院不会缺席判决。
2.我的固话没有来电显示,请问怎么才能查到对方的电话打回去询问。
:去电话局查询通话记录。
3.如果到法院咨询,应该到哪个法院(没听清哪个法院)哪个部门咨询?
:不必问,答案同上。
4.因为没听清就断了,请问如果这事是真的,法院是否会再次来电话?
:如果是真有案件,法院在电话通知时会告诉你是哪个法院,何时去,找哪个法官。如果不是这样,那可能就有问题啦。
5.我该怎么办?
:等通知或是信件告诉你明确的传票信息。
问题补充:我住天津...去哪个法院问? 有两个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