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个月工资如何计税

2025-03-23 1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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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的计税方法是13月工资/12,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同时减去速算扣除数,再乘以12;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比如您的12月月薪是3000,双薪是5000,那么您双薪缴纳税款的基数是5000/12=417元,适用5%的税率,所缴纳的税款时417*5%*12=250元;
如果薪水小于2000(目前的个税免征额),计税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比如月薪是1500,双薪是5000,那么您双薪缴纳税款的基数是5000/12=417元,适用5%的税率,所缴纳的税款(5000-(2000-1500))*5=225元

回答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因此,贵公司发放第13个月工资,应当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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