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予报销部分的医疗费按事故责任大小按比例由事故双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什么叫肇事方不想掏钱?您这个问题我觉得很好笑。
对方的保险公司如果不能保险 那么在责任上就应该由对方负责,这个我想他不出钱就去打官司好了。不过最好私了,让他掏钱比较好。
后面的问题 我想对方的保险公司应该能处理,如果非要拿票报销的话,是可以先找肇事者出这笔费用的。
你不存在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对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既然肇事方负全责,那就意味着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可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一些处方药和进口药保险公司不赔,对方全责所有费用让他们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