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拨了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4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亿元、发改委新增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5亿元。据悉,与2008年相比,今年安排的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增加了38亿元,增长了19倍,补助范围也由贵州省扩大到河北等2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改造任务量由4万户增加到约80万户。 据了解,今年中央下拨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将支持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共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户均5000元,并对东北、西北和华北等地区试点范围内的1.5万建筑节能示范户再给予每户2000元的补助。 据介绍,从2008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情况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促进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同时也激活了农村消费市场,拉动了社会总投资的增长,发挥了政府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取得了“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的初步效果。
【关于加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为建设单位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区人民政府作为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危房改造项目的拆迁成本测算、拆迁安置等工作;市房产部门负责全市危房调查、鉴定,并受理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市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危房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土地了让、拆迁管理工作。
二、强化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危房改造规模 危房改造要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危房分布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近期规划;要坚持成片改造,避免零星开发;要按照“统一规划、渐次推进”的原则,把危房改造与旧城改造、环境创新、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特色老里弄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当年危房改造计划报批和具体项目的规划定点、用地范围划定等工作。要坚持危房改造条件,成片改造范围内的危房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
三、实施市场动作,明确危房改造项目相关政策 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坚持市场配置原则,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其应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办理。对于预期收益很低的危房改造项目,可以将拆迁成本作为公开出让的底价。 危房改造项目的公开供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中心)具体运作。市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建设等职能部门及相关区人民政府要针对每一个具体危房改造项目测算拆迁成本,并及时公开其地块现状、规划条件等信息,对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出让的底价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具体危房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拆迁成本计入出让底价)。公开出让所获得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扣除拆迁成本等费用后,剩余土地增收益部分由市、区财政部门按4:6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危房改造。
四、强化资金监控,保证拆迁户利益 危房改造涉及被拆迁居民利益,项目竞得人要信守合同,按规定及时支付地价款;危房改造项目地块公开出让所获取的地价款,要按地块出让前的拆迁成本测算情况优先安排用于拆迁安置,保证项目拆迁安置工作按计划实施;拆迁管理部门要强化资金监控,保证拆迁户的利益;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危房改造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本着特事物办的原则,切实简化危房改造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危房改造项目审批程序为:
(一)市房产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年度危房改造计划,报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市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危房改造计划确定每一个具体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
(三)市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用地条件办理项目公开供地审批手续;
(四)市规划(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具体供地方案,市土地中心以公开方式确定具体危房改造项目竞得人(以下简称竞得人);
(五)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及预先公布的拆迁成本,确定拆迁代办机构,或者申请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拆迁;同时到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拆迁完毕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拆迁完毕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竞得人按规定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
城镇危房改造的政策每个地方都各有规定,县城市居民危房房屋改造应缴费用以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申请改建程序:首先要向房管局申请危房鉴定,然后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