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兵役制度解析
中国的兵役制度,是以全民国防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发挥现代化武装力量的基本军事制度。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役制度、衔级制度、兵役工作领导管理体制以及平时征集体制。
中国的兵役制度,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和人民群众的习惯,又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现代战争对兵员的高质量要求,主要体现了以下特性:
第一、兵役义务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 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义务兵役制是中国的基本兵役制度。中国公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兵役义务;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登记服预备役和接受军事训练,都是应尽的义务。
第二、对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适应性。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对义务兵役制的发展和补充。义务兵役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士兵的服役期限比较短,很难掌握复杂的军事技术。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部队的现代化武器装备不断增加,技术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 长期在部队服现役,以便掌握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提高部队战斗力。实践证明,单一的义务兵役制已不能完全适应部队武器装备发展的需要。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既保持了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又弥补了义务兵役制的不足,解决了部队保留技术骨干的问题。
可以说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义务兵制与志愿兵制的优势两两结合,在保证兵员数量的前提下,又确保军队中的有经验的技术人才、老兵不致流失,保障了部队战斗力不下降,以及保证我人民解放军自创立以来所形成的一系列光荣传统的传承;
第三、满足现代动员需求的针对性。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是中国后备力量建设的基本制度。民兵是中国传统的军事制度,过去曾在革命战争中发挥过重大作用,今后在保卫祖国的斗争中仍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实行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既可满足大量一般兵员的需要,又可为现代高技术战争提供高素质 的军官和技术兵,增强了动员准备的针对性。因为我国的经济状况及周边国家的感受,使得我国不能保持足够的部队将我国的每寸土地都派驻军队进行驻防,而预备役的存在,就解决了这个尴尬的问题,在非常状况下可以通过动员大大扩充我国军队,应对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态。
总的来说,中国兵役制度就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满足国家战略的需要,同时保证国家武装力量的兵源充足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