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业扩报装工作管理,实现业扩报装工作程序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办理业扩报装工作中各自的职责,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用户业扩报装会签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建立有效的业扩报装工作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客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客服中心)负责业扩报装的一口对外,并组织、协调生技科、安监科、供电所等部门完成业扩报装流程的相应工作。
三、客服中心负责承担业扩报装的具体业务工作。在受理客户用电申请时,客服中心应要求客户提交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当地政府签署的同意客户进入工业园(区)办企业的意见的用电申请书和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环保局环评报告等相关资料,指导客户如实填写申请用电表格。
四、客服中心收集客户用电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填写“用户业扩报装会签单”,分别送供电所、生技科、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将意见汇总,连同用户资料一并送桂东电力公司营销部审核,此项工作必须在5天内完成。
五、桂东电力营销部同意供电的意见反馈到公司后,由生技科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客服中心将供电方案书面通知客户。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
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一日起,居民用户有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用户不45个工作日;
六、收到用户送来的受电工程设计资料、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后,客服中心统一交由生技科审核,并以书面反馈意见。
用户受电工程委托我公司设计、施工的,必须提交正式委托证明文件,由客服中心送交相关部门办理设计、施工事宜。
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和有关资料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公司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由生技科牵头,会同供电所、客服中心、安监科等部门,根据审核同意的客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督导其整改。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后,组织对受电工程进行竣工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导其整改直至合格。
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八、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客服中心将结果书面报告桂东电力营销部,并通知用户到桂东电力营销部签订《供用电合同》。客服中心确认用户已按《供用电合同》规定,将予缴电费款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后,方能组织装表,并通知供电所接电。
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理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九、接电工作完成后,客服中心建立用户档案。客户申请、批复的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资料、中间检查及竣工检验报告、《供用电合同》等重要文件作为原始资料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