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分为职事官、散阶、勋官、爵位等,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这几项官职。职官,就是职位,有实权,会根据需要有所变化。如县令,太守等。散官,表示官员等级,无实际职权的官名。多用于加官,是“随人走”的。勋官,授给有功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直到唐朝,才和散官区分开来。举个例子:“李靖”他的全称应该是,大唐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卫国公兵部尚书李靖,其中,开府仪同三司是散官,上柱国是勋官,卫国公是爵位,兵部尚书是职位,一人身兼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