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你所述,典当行可以直接委托拍卖,但这样做的话,对典当行而言,存在较大的风险:
1、对拍卖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风险。典当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瑕疵不一定知道,如果不知道而没披露,成交后风险就落到了典当行身上。
2、无法如期交付拍卖物的风险。无法交付的原因有两个:
1)抵押人不配合。由于典当行对抵押物不享有所有权,拍卖成交后,如果抵押人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或腾空,典当行将对买受人违约。
2)是拍卖物被司法机关查封而无法交付。如果抵押人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物在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前被司法机关查封,典当行将面临违约风险。
上述两大风险,轻的是违约责任,重的将导致拍卖合同被解除,既要返还拍卖款又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因此,在抵押人同意拍卖抵押物清偿债务的情况下,由其自行委托或者与抵押权人共同委托拍卖较为妥当。若抵押人不配合的,可到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既然是抵押就要将抵押物扣押在典当行这是规矩不然什么叫抵押如果不拔 抵押我交给典当行那什么名叫做抵押你根据你的叙述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抵押??白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