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提问者作为子女,不应该记恨自己的父亲,而应该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父亲“精神出轨”的问题。同时,如果其无法调和父母的关系,应该选择尊重。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二,当事人不要担心,如果其未成年,那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前提你妈妈人很好!如果你是男的就去打你爸一顿,如果是女的就找人打你爸一顿!最恨这种不是人的了,给男人丢脸!好日子没好过!
精神出轨比肉体出轨更可怕但你不能恨他只能旁敲侧击去提醒他
能过一天是一天,船到桥头自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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