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不得拒绝接收离职申请,在三十日期满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协助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和开具离职证明等手续。如果公司违法规定,可以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或劳动援助。但是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和平分手最好,不要闹僵关系,不然办理起相关手续来没了公司配合不好办。
你提出书面通知30日后 就可以解除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个没关系,在只要你后来和原公司办了离职合同,在去下家公司的时候,只要在工资解算日之前拿到离职单,或者劳动局的合同已经解除对你,没影响,但是,离职上面的字对你有影响,自离。。。
这个没关系,在只要你后来和原公司办了离职合同,在去下家公司的时候,只要在工资解算日之前拿到离职单,或者劳动局的合同已经解除对你,没影响,但是,离职上面的字对你有影响,自离。。。
你提出书面通知30日后 就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