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将于2016年10月18、19日举行,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最新消息,2016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已正式确定为2016年10月15、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