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是可以再申请的,你说的公司据我了解还不错,就在上海人广边上,因为你被拒的具体原因还不清楚,所以建议你线下直接过去咨询,这样能了解的更清楚,对你再次申请也会有很大帮助,只要你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再次申请通过率也蛮高的,所以不用太担心
此外当面临被拒的情况时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解决:
第一种,可以提出动议: 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提出动议后申请周期在4-6个月。
1、290B动议Motiontoreopen,动议重新打开,该动议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
2、290B动议Motiontoreconsider,动议重审,需要申请人说明在第一次审理中有哪些错误导致被拒。
第二种,提起上诉
向AAO上诉委员会递交上诉申请,上诉周期较长。不管哪种方式都非常的耗时,且审核会更加严厉。也可以选择第2次递交申请,而且依旧可以加急处理,之前的被拒记录不会影响第2次的审核,原则上申请人可以不断递交申请直至获批。
面临被拒时,除了提出动议和上诉之外,还要考虑是否是因为一些自身因素或者外部因素导致被拒。
首先,我们应该看自身因素,看是否因为申请人自身条件的原因还是所咨询的相关律师的策略问题。除非申请人的条件达到签证官无法拒绝的地步,否则选择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至关重要。因为经过调查大部分被拒之后二次递交的案例,主要问题在于律师缺乏经验和没有制定好相关策略,本身EB-1A是最考验移民律师能力的,大多数美国移民律师在EB-1A专业领域,往往缺乏经验,对于客户判断也并不正确,也缺乏有效的举证手段,所以会导致被拒的现象,这种专业度是需要大量时间和案例沉淀。
其次,看外部因素,看是否因为签证中心的签证官偏性行不同,或者说签证官他们的判断标准不一样,这些因素都要了解清楚。不同签证中心的成功率有时也会差距20%,在大量案例的验证下,我们发现条件相对较好的申请人被拒了,而条件相对较差的申请人却通过了,其实这种反差不难解决,再次申请时由于签证中心内部分配案子的机制问题,被拒的申请人第二次申请就很可能通过了。
不用担心,即使被拒,在申请,也是可以通过的。只要你找到被拒的具体原因就可以了,这些再次办理起来会方便很多,如果自己还是有所担心,那么就去你朋友推荐的公司咨询试试,毕竟是朋友,也不会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