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前,因为有《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和其后修订版的《伦敦海军条约》限制着,所以各国的重型巡洋舰与战列舰都是卡着条约的边缘造,即所谓的条约型巡洋舰和条约型战列舰,两者的区别径渭分明。
《华盛顿条约》规定重巡排水量不得超过1万吨左右,主炮口径不得超过8英寸(203毫米)。《伦敦条约》保持这一重巡的上限定义,只不过划定了重巡与轻巡的区别是以155毫米主炮为界。
《华盛顿条约》规定的战列舰排水量不得超过35000吨,主炮口径不得超过16英寸(406毫米)。《伦敦条约》的调整时严时松,严时曾进一步限制主炮口径到14英寸(356毫米),宽时将排水量放宽到45000吨。
由于第二次伦敦条约是1939年9月即二战爆发前才失效,所以条约型重巡和战列舰是二战时各国的绝对主力,虽然各国私自有一点点突破,但都保持在别人看不出来的范围内,所以突破也很小。1939年后,各国才抡圆了猛造超级战列舰。
所以二战时,重巡普遍在12000吨至15000吨左右,203毫米主炮8至10门。而战列舰普遍在35000吨至45000吨左右,381毫米或406毫米主炮8至9门。两者间空白区非常大,没有混淆的可能。
个人认为,唯一处于重巡和战列舰之间可能造成混淆的,就是美国的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它是条约失效后才开建的,所以不受限制,其标准排水量29779吨,满载排水量34253吨,装备12英寸(305毫米)主炮9门,其装甲也远超重巡而明显不如战列舰。搁一战,它绝对就是战列巡洋舰。但在二战中就不好说了,美国人为它发明了个名字叫“大型巡洋舰”,反正我们知道它是一种介于重巡和战列舰之间的家伙就行了。
看附图,一眼还真看不出它是重巡还战列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