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并办理过户手续。 不论是法院拍卖,还是其他形式的买卖,都只能由本集体内成员购买并享有所有权。非本集体成员的,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
宅基地的国家政策里面没有拍卖这一项,也不存在过户,现在实行县级国土部门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