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背书必须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出票行又没有出证明的,那么票就是无效票。
其次,背书书写和所盖印鉴一定要清晰,正确,印鉴要齐全。名章与单位章不能重叠,压边,不能全部载边框外,背书书写一定要清楚,尽可能千万的不要连笔,最好事正楷,不然又的银行挑毛病认为是错字,不予兑现或兑付。
再次,带粘单的背书特别要注意骑缝章,骑缝章一定要盖在骑缝处,千万不能一个章盖在骑缝处,另一个没盖在骑缝处,如果碰到汇票专用章是钢印的。背书印鉴应该尽量避开钢印处。
最后,背书人与被背书人的章印印鉴一定要齐全。
另外,票面或背书如出现错误,必须出具证明。否则票据无效。出具证明必须具备的要素:
1、所有证明必须加盖证明单位“行政公章”。
2、抬头填写票面付款行全称。
3、票号,出票日期,出票人全称,收款人全称,到期日,出票金额等票面要素必须填全。
4、把出错的原因写清楚,措辞尽量委婉,谁出的证明,即使不是该单位出的错,也谢该单位出的错。
5、证明上必须由出具证明单位注有“如因此差错所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字样。
6、如果是印鉴不清原因出的证明,除盖证明单位行政公章外,还必须加盖证明单位与票面所盖印鉴相同的印鉴。
一、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二、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三、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
四、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
五、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六、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回回复通知背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