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无形资产补摊销要怎么做分录

2025-04-13 20: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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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做为“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核算。

分录如下:

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

贷:无形资产

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取得、摊销、处置无形资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

第124号科目 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回答2:

年初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新账不需要做分录。
现摘录附件《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有关内容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新旧账衔接)
其中:“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的概念:
1、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2、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旧制度的“事业基金”中包含了这两项,在建立新账时要根据上述概念加以分析,将属于这两项的余额分离出来记入新账的期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