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可以在对应城市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属于的一般需要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建议直接派出所是否可异地办理,以派出所答复为准。
2、属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城市的,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其他地区一般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
3、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到期了换证在异地能否理,需要看所在地是否首批开放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区,目前仅开通部份地区、全国全部开放异地补办身份证要2017年7月以后,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要求:
经各省公安厅授权,目前四川省、陕西省、湖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新疆区、广西区、广东等省市第二代身份证的合格相片可异地上传到当地公安部门,在当地派出所可查获申办人的相片,申办人员只需在《数码照相回执单》及《委托书》上如实填写资料寄回家,委托家人拿上户口本去派出所办理,本人不必亲自回家办理。
其它省市的在外人员也可以到各采集检测点来办理采集检测刻录光盘,填写《委托书》一并寄回家,让被委托人去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