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属于毒品,私种大麻为违法行为。
大麻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滥用大麻会使人产生幻觉甚至威胁生命。联合国禁毒公约把大麻列入麻醉药品进行严格管制。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执法实践中,各地执法机关都将大麻列为毒品进行打击。
拓展资料
案例:
农林专业毕业的黄某在北京怀柔租了块地,与一马来西亚籍男子一起种植大麻,由马来西亚籍男子负责加工贩卖。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检察院近日对黄某和马来西亚籍男子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黄某大学期间就读农业园林专业,毕业后在该领域从事工作。2012年3月,黄某在怀柔区黄花镇租了20亩农业地用于种植农作物。2014年10月,黄某经一美国男子介绍认识了马来西亚籍男子,因三人均具有种植大麻的专业知识或经验,遂共同决定以贩卖为目的在黄花镇种植大麻。当年大麻成熟并收获,但质量欠佳。
2015年黄某及马来西亚籍男子再次谋划在怀柔种植大麻,并为了提高大麻质量对种植环境进行了升级改造。由马来西亚籍男子提供大麻幼苗,黄某主要负责种植大麻,待大麻成熟后由马来西亚籍男子负责加工和贩卖。
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马来西亚籍男子将上述大麻制品在朝阳区多次以每克人民币2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贩卖,将所获赃款部分分给黄某。
201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举报线索称,中国籍男子黄某伙同马来西亚籍男子以贩卖为目的在怀柔区黄花镇种植大麻。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在朝阳区的暂住地分别将二人抓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京郊租地种大麻 两男子被公诉
百度百科-大麻合法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当然违法,大麻是毒品的一种,虽不像罂栗危害大但不允许私人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