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行,《物权法》都颁布了,你这样做明显就是侵犯人家的物权,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还是通过正规渠道去法院,这样也免去了一些列不必要的后顾之忧。凭我的经验,法院应该首先会调解,让他在一定期限内还钱,一般情况下不偏向于支持房子抵押,(因为如果房产经抵押给银行,即使再抵押给你,银行也享有优先受偿权,只有银行清偿后剩余部分归你),这样会牵涉到第三方,所以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这样处理的。如果想好好解决这事,要么双方自行和解,免去诉讼之费用,协商不成的法院的裁判也是最有保障、最合法合理的选择。希望这些意见能够帮助你。
欠条到期债权人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只有经过法院审理并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才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不能。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