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料可以作为预防商标撤三使用证据

2025-04-02 19: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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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通过使用证据防范

    1、发票

    保留真实有效的发票,这是证明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不过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注意,规范认真的填写,不要只写一个商标简称,这样的发票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

    2、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项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

    3、广告

    广告是企业宣传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方式,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材料。只要在签广告发布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标志商标名称,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了。

    4、合同

    如果是没有标注商标的合同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完善注册商标,最好连商标注册号也一并写下来,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5、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是应对商标撤三的证据之一,但是仅凭包装物难以确定商标使用的具体时间,还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辅佐,比如说,在委托印刷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合同上一定要标注商标的名称以及商标注册号。

    二、通过商标监控防范

    做好商标监控工作,也是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因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商标监控,及时了解商标的动态,如果有他人注册近似商标,或者是出现侵权行为,商标权人都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并且做出应对措施,避免企业品牌遭受他人侵害。

    三、及时商标续展

    虽然商标可以长期使用,但是前提是要及时进行续展,商标有效期只有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要进行商标续展,如果商标注册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续展,不需要他人申请,商标局也会注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要防止商标被撤销,不仅要遵守商标使用规范,还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续展。而且只要商标权人合理规范地使用了商标,并且保留了证据,商标就不会被他人撤销成功。商标的使用证据也不需要将以上的证据全部提供,只要能证明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业性使用就可以了。

回答2:

在商标评审实践中,商标权人普遍只能提供部分销售合同、发票、产品照片、产品包装等材料,不能提供形成证据链的证据材料,即便商标权人确实使用了商标,该商标还是有可能被撤销。因此,商标权人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留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权人预防商标撤三,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日常经营的商业文书上能够显示出使用的商标标志、能够显示出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能够显示商标使用的时间;

(2)对户外广告宣传推广要及时注意归档留存,通常把广告宣传的合同、发票和广告载体进行整理装订,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商标使用公证;

(3)有关的产品宣传册、宣传单张制作要及时更新,明确印刷日期,同时留存产品宣传册、宣传单张制作合同及发票;

(4)出具的发票内容尽量要详细写明具体的商标,并需要与相关的合同内容相吻合;

(5)企业务必完善商标品牌档案管理,留存上述交易文件的原件。

回答3:

对商标进行广告的资料,
如能确认时间的报纸、杂志、电视的实样; 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 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 览会、展会留下商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