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2024-11-29 18: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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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认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确定的各项内容。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再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回答2:

这首先要看,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了。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以上是不遵守离婚协议后果的相关法律依据。
  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对方不想履行离婚协议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对方强制履行离婚协议。需要支付抚养费等费用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3:

回答4:

经法院诉讼后,强制性履行协议约定。

回答5:

剃光就发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那怎么办,我觉得如果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一定再重新去起诉他,如果对方真要是这么样子做的话。可以重新再起诉,这让法院给你指这指定的日期之内,让他变色什么的,让他就马上再去做什么。如果如果不这样的话是不行的,如果他执意就这样,必须要去起诉他其他。办法是不可能给你解决这个问题的。你去法院起诉他,我觉得才能给你解决这些问题,我我觉得应该是这样,每个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是不能够解决的,用他其他的办法也不是那么解决的,必须得去法院重新去取起诉。让法院给你及时的去处理,我觉得必须用这种办法才能解决一切问题。你去法院起诉他,我觉得才能给你解决这些问题,我我觉得应该是这样,每个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是不能够解决的,用他其他的办法也不是那么解决的,必须得去法院重新去取起诉。让法院给你及时的去处理,我觉得必须用这种办法才能解决一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