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施行。如果农民工被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或者拖欠工资单位逃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拿到判决书再不还钱,就可以向公安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