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工业生产总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1)用产品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代替工业总产值;
(2)不遵循生产的原则(产品不是本企业生产的);
(3)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制品差额漏统;
扩展资料
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
2、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性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入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总产值
计算公式:
工业总产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计算原则:
(一)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二)最终产品的原则。
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三)“工厂法”原则。
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又称w定价格。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工业总产值=当期生产出来的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实务中如果计算非常复杂,可以简化为
工业总产值=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期末库存商品市价-期初库存商品市价
近似算法则是 工业总产值=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期末库存商品成本价-期初库存商品成本价,当然这个是不准确的,不过往往差异率不会超过允许的范围。
一、
工业总产值
计算公式
1、当月产品
产量
×产品销售
单价
2、当月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二、
工业增加值
一是生产法,工业增加值=
工业
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
收入法
,
工业增加值=
固定资产折旧
+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一般企业采用后一种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按全年生产每一种产品量*全年每一种销售平均单价不含销项税额来进行计算。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应在一年当中保持不变。